谢 庚
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总经理
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,
曾任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
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 |
刘健钧
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
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处长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E课题组专家,曾参与投资基金法、
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起草与修订,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与 PE政策起草人 |
梁建章
曾任美国Oracle公司中国咨询总监,是信息技术行业的高级管理人才。
1999年回国,与3位商业伙伴创建了“携程旅行网”,
在2000年之2006年期间任CEO,并从2003年起兼任董事会主席。
现兼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研究教授。 |
林 斌
2006-2010林斌担任谷歌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,谷歌全球工程总监,1995-2006林斌任职微软公司,历任软件开发工程师,主任开发工程师,研发经理,工程总监。2003年协助张宏江、张亚勤创办了微软亚洲工程院(ATC)。
2010年和雷军等共同创办小米科技,并出任小米公司总裁。 |
金羽中
灵狐科技股份公司董事CEO,智同网络公司董事长,天极集团执行副总裁,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商务应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,金羽中先生拥有二十年的媒体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经验,特别是在市场营销、互联网营销、数据库营销等领域的创新、实战、运营方面有着领先思想和专业能力。 |
刘 润
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系主任、上海商学院特聘讲师.刘润先生目前服务的机构有:著名香港企业家李家杰先生(清华大学名誉校董、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)私人顾问,海尔集团(全球第一白电品牌)战略顾问,中远国际(中国最大物流集团之一)高级战略顾问,著名风险投资机构晨兴资本(投资过搜狐、迅雷、YY语音、小米等)高级顾问,互联网创业家谢晓先生(荣登《财富》杂志“2012年中国40位40岁以下的商界精英”)战略顾问等等。 |
张 波
中国O2O领域先驱者,被称为O2O知行合一领域的第一人,“Home O2O”概念的提出者,中国第一个O2O先峰社群O2OPark创始人,O2O触点场景体系理论的提出者。拥有19年的IT从业经验,10年的数据分析和项目管理经验,曾在富士通、赛贝斯公司等国际大企业工作多年,现担任翼码科技(中国最大的二维码营销服务公司)战略合作副总裁,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互联网+专委会秘书长。 |
周宏明
上海交通大学EMBA客座教授、艾瑞学院首席顾问
在美国,台湾,中国大陆有着丰富的信息科技、电子商务及零售渠道工作及创业经验。1994年后陆续创立几家互联网企业,运营在线旅游网站、网络证券交易平台、优惠券导购网站、地铁商圈电商平台、购物中心B2C平台建置和运营。 |
凌 鸿
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;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主任;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主任;香港大学客座教授;中国信息经济学会(CIES)理事会常务理事;国际信息系统协会中国分会(CNAIS)理事。某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,任多家大型国企及民营企业的信息化顾问。 |
关苏哲
邻客电商创始人、精准价值营销体系创立者
曾任 LVMH 路易威登迪奥公司市场部副经理、Kenzo、Givenchy、Mamonde 等品牌中国区营销负责人。曾任欧莱诺副总裁、母婴之家副总裁、1 号店营销总监,负责电商业务期间业绩增长迅速,所服务公司都获得高额投资。 |
沈南鹏
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创始及执行合伙人
福布斯2012年全球最佳投资人中排名最高的华人投资者
2010年十大华人经济领袖、携程旅行网的联合创始人及董事、
如家连锁酒店的联合创始人及联席董事长、分众传媒及易居中国的董事
曾分别就职德意志银行、雷曼兄弟证券和花旗银行 |
计葵生
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
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创新执行官
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执行委员会成员
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|
钱世政
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,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、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系、美国南加州大学会计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;曾任香港上实集团担任集团副总裁、财务总监,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;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;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香港上实城开股份公司的执行董事 |
陈亚民
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教授、系主任、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
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、财务管理、投资银行
信用评级、高级财务会计、资本运营学等
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、多家大型企业集团顾问、数省市人民政府顾问 |
陈 玮
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
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企业(有限合伙)执行事务合伙人
曾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总裁
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等职 |
吴克忠
优势资本合伙人/总裁,磐天中国SPAC基金合伙人
自1995年起在美国华尔街专业从事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
曾主导参股投资了数十家包括金融服务,媒体,电信,销售网络,
消费产品,新材料等类型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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